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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江苏科技大学
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科技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1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具体岗位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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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
江苏科技大学2021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四)
江苏科技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1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条件:
1.1-3号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5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2.4-5号岗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6-7号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其他条件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志愿者协会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志愿者协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19、2020年毕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人员,2021年毕业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00-2022年1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00-2022年1月5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00-2022年1月6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00-2022年1月6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7日09:00-2022年1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ust.edu.cn/)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江苏科技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毕业院校的院级党委出具证明或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3.具有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须由校团委或校级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具有院级(含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4.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任务和任职起止年月。计算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5.1-5号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6-7号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1月8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安排
应聘人员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ust.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笔试内容以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知识和综合业务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just.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号或者准考证号查询。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面试。对进入心理测试、面试的人员,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just.edu.cn/)公布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等信息。
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学生处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②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③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④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达60分为合格。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含未按时完成)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公示。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学生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4401036,84401068
联系人:黄老师、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科技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4402290
联系人: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附件:岗位表
江苏科技大学
2021年12月24日
02
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
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润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 具体岗位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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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
2021年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镇润人社事招公告〔2021〕03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润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应聘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进行查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润州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以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1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1月13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月10日-1月14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1月10日-1月15日每天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1月1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1月12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1月18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笔试前两天;面试通知单打印在考试前两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2年1月14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如按2021年毕业生报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nzhou.gov.cn/)、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机构、区编办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一)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公告。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在区纪检监察、区编办以及区人社局的监督下,由区卫健委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生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51196(润州区卫健委);
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监督电话:0511-80851196(润州区卫健委),
0511-81988369(润州区人社局),
0511-12388(润州区纪委区监委)。
本招聘公告由润州区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2021年镇江市润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 江 市 润 州 区 卫 健 委
2021年12月22日
03
镇江市京口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区人社局)、镇江市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简称区卫健委)研究决定,我区部分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
· 具体岗位表信息 ·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
镇江市京口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镇京人社事招公告〔2021〕2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区人社局)、镇江市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简称区卫健委)研究决定,我区部分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镇江市京口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核查。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1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1月13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月10日-1月14日每天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1月10日-1月15日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1月1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1月12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和京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jingkou.gov.cn/jingkou/tggs/xxgkpt_list.shtml)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1月18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单打印在考试前两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区卫健委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2年1月14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区卫健委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面试开始前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区卫健委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1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如按2021年毕业生报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二)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京口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京口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考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动,按省、市有关要求提前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补充公告。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三)。
阅卷结束后,《岗位专业知识》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考察统一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报区人社局备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区卫健委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京口区政府网站、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1-85590800(京口区卫健委);
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监督电话:0511-85590588(京口区卫健委),0511-80859057(京口区人社局)。
本招聘公告由京口区卫健委综合科负责解释。
附件1:镇江市京口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镇江市京口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京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04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集成管理指挥中心
受理协调办单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集成管理指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受理协调办单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具体岗位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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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集成管理指挥中心
受理协调办单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集成管理指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受理协调办单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和办法进行。
三、应聘需提供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个人简历1份;
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12.28-12.31,2022.1.4-1.6
报名地点:镇江新区港中路111号(人力资源市场内12号窗口)
咨询电话:0511-83170213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集成管理指挥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05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简章
(2021年12月21日更新)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由国企投资举办,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近年来,学校生源逐年增加,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诚聘一批精英人士。
· 具体岗位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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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简章
(2021年12月21日更新)
一、学院简介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由国企投资举办,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近年来,学校生源逐年增加,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诚聘一批精英人士。
二、招聘岗位
三、薪酬待遇
1.月薪(寒暑假全额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五险一金+交通、伙食补贴+工会福利+其他;
2.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休、寒暑假等。
四、报名方式
1.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应聘报名表》。
2.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业技能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打包发至以下邮箱:727861714@qq.com,不接受其他途径报名。
3.咨询电话:0511-88361688 姚老师、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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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新区人力资源网、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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